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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科二】教会篇 | 第1周 05教会的性质(总第229篇)

发布时间:2024-10-14 点击数: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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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

教会的性质

【太16:18】我还告诉你,你是彼得,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,阴间的权柄,不能胜过他。

在一些人的眼中,教会只不过是一个宗教的团体组织,是一群信教的人在一起的聚集;还有一些人的眼中,教会犹如妇联,因为他们所看见的教会群体都是女人;另外一些人的心目中,教会犹如残联,因为他们所看见的教会都是老弱病残;还有人以为教会是一个慈善机构,因为他们看见教会有许多的好人好事。那么教会到底是属于怎样性质的呢?让我们一起来思想这个问题。门徒们记载耶稣在世传道的言行时,只有马太两次直接提到“教会”。虽仅两次提及“教会”,但是它的意义非同一般,这两次提到教会的内容,清楚说明教会的使徒性、超越性、大公性与地方性。

使徒性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彼得是使徒之首,又是使徒的代表,他对耶稣的认信表明所有使徒对耶稣的认信。使徒们又是基督教会的第一批蒙拣选的人,也是教会信仰的奠基人,在他们之后所有主门徒的认信就是历世历代的教会信仰,都是建立在使徒对耶稣的认信上。这也就表达了耶稣当日对彼得所说的话:“我还告诉你,你是彼得,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;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。”(太16:18)使徒们对耶稣的认信,就成了几千年以来教会的信仰基石。这就是后来保罗所说:“并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,有基督耶稣自己为房角石。”(弗2:20)使徒们所指的教会的根基石(房角石),不是使徒们自己,乃是耶稣基督。若有人在这个根基上建造,他们就是基督所认可的教会。若有人在这根基之外另立根基,那就是假使徒;若有人在不是使徒所立的根基上建造,那就是假教会,是耶稣基督所不认可的。

超越性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“教会”一词原来的意思是“召出来聚集的人”。耶稣告诉门徒教会是一群人,这一群人跟其他的群体是不一样的,他们是神所呼召出来,是神从世界中将他们分别出来的,神又使他们聚集在一起,他们是跟随基督的门徒。因为他们认识耶稣基督,就拥有耶稣基督永远的生命,他们有着基督所赐胜过死亡和阴间的权柄,他们虽在某一个地区却不属于那个地区,他们虽在某一个国家却不属于那个国家,他们虽在世界却不属于世界,他们有着与世界不一样的价值观,因为耶稣基督就是他们的价值。

大公性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前面的“使徒性”说明了教会的真伪,那么“大公性”是说明教会的普世性。凡以使徒对基督的认信建立起来的教会都是属于耶稣基督的教会。不管这间教会是哪些群体组成的,不管她是哪个种族、哪个国家的,不管她在世界的哪个角落,也不管她是哪位牧师,或传道牧养带领的。不是只有你所在的教会才是基督的教会,不是只有在你的教会的人才能得救,乃建立在使徒的信仰上的教会都是属于基督的教会。因此有哪间教会认为只有自己才是信仰最纯正的教会,只有在他们教会的才能得救,这便是走差了道路。因为他们不理解教会的大公性。当日主耶稣对门徒也有这个教导。约翰说:“夫子,我们看见一个人奉你的名赶鬼,我们就禁止他;因为他不与我们一同跟从你。”耶稣说:“不要禁止他,因为不敌挡你们的,就是帮助你们的。”(路9:49-50)跟不跟我们一起不重要,重要的是他们是不是认识并跟随耶稣的人。

地方性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若只认识教会的“大公性”是不够的,还需要认识教会的“地方性”。“大公”与“普世”是一个抽象的概念,教会的“地方性”却是非常具体的。门徒委身教会,并且具体的教会生活都是在地方教会中进行的。只有在地方教会中才有实际的肢体相交生活,彼此配搭的服侍。“若是不听他们,就告诉教会;若是不听教会,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。”(太18:17)本处经文告诉我们许多关于教会的真理,一间地方教会是有她的权柄、组织、纪律和管理等。假如没有地方教会,那是无法执行教会的惩戒,无法施行教会的权柄;假如没有地方教会,就无法处理信徒之间的冲突,也无从告诉教会。主耶稣的话,明确地启示门徒,的教会在地上拓展的时候,是有地方性的。每一间地方教会都是在使徒的认信上建造,传扬使徒所传扬的,也就是传承、遵守使徒的教训;施行使徒们从基督所领受的圣礼;又当有她的独立性,有完善的组织与明确的规矩;并且运用基督赐给教会的权柄来执行惩戒。门徒们明白耶稣的教训,因此他们往普天下去履行使命的时候,不只是传福音,还使那些接受福音的人聚集在一起建立教会,使他们有正确的认信,并成为耶稣基督的门徒,把耶稣基督的吩咐都教训他们遵行,又设立领袖(长老)治理他们,就这样,耶稣基督的教会在各地纷纷地被建立起来,直到今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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